来源: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8-20
关于2021、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学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提示函》工作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精神,现将2021、2022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学范围及课时要求
现从事会计系列会计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经济系列财政经济、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index/toHome.htm);
(二)学员注册、登录;完成个人信息,需要完成实名认证;
(三)点击菜单中的“继续教育”-右边蓝色“我要补学”-点击需要补学的年份-选择全部课程-更多-选择专业类型-选择所需课程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进入购买课程的信息页面;
(四)点击购买课程并提交订单。
注:自行缴费购买课程学员需开具发票的,请登录联系相应网校申请发票。
三、补学时间
补学时间:2023年8月1日-11月30日。
四、补学内容及方式
补学内容:综合素质类、技术信息、职业道德、政策理论、法律法规、评估课程、审计课程、管理会计、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财政改革类、财务会计、金融类、基础规范等。
继续教育专业课采取网站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五、补学费用
51元/90学分(公需课0.5元/学分,专业课0.6元/学分)。
六、考核与发证
培训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index/toHome.htm)查询个人中心-诚信资料-打印结业证。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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