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24
这几个月工资都没发,但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一查,公司已经帮我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了,这样是可以的吗?答案是,不可以。一起来看一下具体政策,及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如果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确实存在未实际取得的收入,且扣缴单位不进行修正的情况,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发起异议申诉,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点击【服务】 的【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第二步:在查询列表页,点列表行,可查看对应的收入明细。在收入明细页点击右上角【申诉】。
第三步: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第四步: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您历史是否已经对所选择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如果有,则给出提示“您已对【所得项目:XXX、税款所属期:XXX】的收入纳税明细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您可以继续提交申诉。
注:如果存在多条异议数据,可以进行批量申诉,其它步骤与单条申诉步骤相同,不同处在第二步,按条件查询到结果后,在结果列表右上角有【批量申诉】功能,可通过该功能,查找属于您的扣缴单位的所有申报数据后,进行多条选择申诉。
提交申诉完成后,申诉进度情况,系统会通过站内信提醒您,您也可自行在【服务】-【异议处理查询】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