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财务司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1-2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等7个工作指引(国卫办财务函〔2023〕416号,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完善行业内部审计政策,逐步构建起卫生健康行业内审制度体系。2022年,印发《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卫财务发〔2022〕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编制专项审计标准化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基层单位需求强烈且符合行业特点的审计项目,开展了实地调研和课题研究,并组织专家团队研究制订有关指引。
二、制订原则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属管单位开展审计业务,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结合审计实践制订《指引》,制订过程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实用性。全面总结近年来基层单位的专项审计实践,总结经典案例,从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出发,对接各专项审计相关重大政策、法规制度,分析凝练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聚焦风险防范的重点。二是坚持创新性,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有关审计实务指南,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特别是公立医院的经济运营管理特点及风险领域,有针对性的在专项审计的程序优化、内容细化等方面深入探究、推陈出新。三是坚持开放性,采用“1+N”体例:其中“1”为基本指引,提炼总结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纪律等共性内容,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管理。“N”为专项审计指引,聚焦审计项目特点,明确审计实施阶段具体操作规程。总结基层单位实践经验,开展专题研究和专家论证,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三、主要内容
《指引》分为基本指引和6个专项审计指引,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绩效、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等。一方面明确“审什么”,介绍目的与依据,指导各地各单位关注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审计内容。另一方面解决“怎么审”,明确开展审计的程序、措施和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确定适用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强调与其他政策规定的衔接。
四、工作要求
《指引》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审计职业判断。各地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及职业判断确定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等7个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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