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2-02
关于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拟定于2023年12月上旬在西安举行。为确保答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职称评审答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正高级会计师12月2日 (星期六)。
高级会计师 12月3日 (星期日)。
答辩地点: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51号)
请参评人员于11月30日-12月1日,登录“陕西会计网”评审资料网上申报端打印《答辩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达答辩现场,答辩有关信息和要求详见《答辩通知单》。
二、答辩流程
参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按系统随机排定的顺序依次答辩,高级会计师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含专业实践介绍时间,今年无公共题),正高级会计师答辩时间为15分钟(含专业实践介绍和公共题)。答辩流程如下:
1.专业实践介绍。参评人员对本人近5年重大会计理论与工作业绩情况简要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评委提问。参评人员回答评委提问。高级会计师每个参评人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正高级会计师每个参评人员回答不少于3个问题。
3.评委打分。评委依照评分标准,从专业实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对参评人员答辩进行评价。
4.答辩结束。现场领取本人提交的纸质业绩材料和学历、专业技术证书等原件。批复文件和评审表等材料,在陕西会计网另行通知领取。
三、答辩要求
1.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上午7:30,下午13:00)前到达指定的等候室,逾时未到,取消答辩资格。
2.衣装干净整洁,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关闭手机等电子产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等候、答辩期间接听、拨打手机或使用其他电子产品,视同违纪,取消答辩资格。
3.未听清楚评委提问的,可以申请评委将问题重复一次,每道题答题完毕应明确告知“回答完毕”。时间到,即停止答辩。
4.遵守答辩纪律,不进行影响答辩公正性的活动。
5.答辩结束,领取本人材料后,迅速离开答辩现场。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