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6-07
【问题】如何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 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