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19
【问题】哪些情况下,企业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答】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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