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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热点问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21

2024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热点问答


(一)为什么要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申报后可能产生哪些业务?


答:截止年度工资申报前,本年企业职工暂使用的是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2024年9月20日起,各用人单位需按照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存在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或受新上下限影响的职工, 在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会引起当年各属期的补差或退费。


(二)哪些险种今年要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答:需要开展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险种:


医保、工伤、失业保险本年(2024年)使用的是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所以需要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照最新的缴费工资形成补差或者退费。


不需要开展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险种:


1. 企业养老保险年初已经在人社进行了2024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因此本次无需申报。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在2024年1月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本次无需申报。


(三)本次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工资口径有变化吗?本次年度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答: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口径按现有政策执行。同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应保持一致。


通过单位社保费客户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按人员各险种使用同一工资申报。


(四)企业职工养老本年不需申报工资,不会产生工资补差,那 前期职工因为社平调整降低后的退费该怎么处理?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2024年初统一向养老经办部门申报缴费基数,2024年度不需要再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对于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引起的缴费基数变化, 以及补差、退费等相关工作事宜,按照全省规定另行通知。


(五)失业、工伤、医保因为工资基数的变化和社平上下限变化产生的补差和退费该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对于医疗、失业、工伤保险,2024年4月至当前月度应补缴社保费金额,由税务系统自动生成,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结;2024年1至3月需要补缴的,由人社、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按人员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后,为什么当月新入职职工没有生成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答:本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需申报工资,因此系统对申报的人员年度缴费工资进行了控制,年度缴费工资对企业养老保险不生效。因此对新入职的职工,仍需使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进行申报。


原文下载:2024年西安市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指引及热点问答.pdf

相关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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