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时间:2024-11-17 11:51:55 来源:济南市财政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1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全市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4-07-01 07:21:23 来源:德州市财政局我市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
时间:2023-11-07 07:50:40 来源:潍坊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
时间:2023-11-07 07:42:58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时间:2023-11-07 07:38:09 来源:桓台县财政局